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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4年“清明节”放假安排及有关事宜的通知

日期:2015-03-10
关于2014年“清明节”放假安排及有关事宜的通知

    关于2014年“清明节”放假安排及有关事宜的通知 

  学院各班级:

    根据大学校办通知,2014年清明节放假时间:4月5日—4月7日,共计三天。4月8日(星期二)正常上班、上课,公共选修课程按照课表上课。放假期间具体注意事项如下:

    一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,放假期间请假学生必须认真填写请销假登记表,请假学生必须按时返校。未经批准擅自离校者,一经发现,严格按照学生纪律管理条例从重处理。

    二、请假学生于4月7日晚20:00前必须返校,到时将由学院组织进行检查。

    三、节假日期间,学院各班级、学生会、社团和个人一律不得组织各类外出集体活动,谁组织谁负责,一切后果由组织者承担。不得在校内外酗酒,赌博,一经发现,严格按照校纪校规处理。

    四、院学生会干部、学院各班级的班团干部认真组织做好本班级学生安全、保卫工作,遇有紧急、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向学院值班室报告,不得延误。

    五、“清明节”放假期间,学院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,校纪、校规,因个人行为导致事故者,均由学生本人负责。

    六、以班级为单位作好安全教育和检查工作,特别注意防火、防盗、防破坏、防抢劫、防意外事故的发生等。

    注:请各班班长将请销假登记表填写好后于本周五(4月5日)下午18:00前交院学工办张家华老师处(联系方式:13649998760)。

        学工办值班电话:2058966

        保卫部报警电话:205802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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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○一四年四月三日